问题 | 引产后多久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
释义 | 一、引产后多久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引产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判刑后处在怀孕或哺乳期内的,应暂予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承担刑事责任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 (一)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二)附加刑 1、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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