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噪音扰民可以去以下地点投诉: 1、管理施工噪声,可以去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 2、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可以去公安局; 3、商业噪音,可以拨打当地城管电话进行投诉。 一、城市噪音扰民的标准是什么: 1、一类生活区自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百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度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问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二、噪音扰民处罚标准: 1、如果报警,警察一般是先予以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 2、继续扰民的,警察可以会视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3、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综上所述,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会对其口头警告,拒不听取的,可以让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罚款乃至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