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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脑出血花费40万可以报销多少
释义
    可以报销20-27万。
    目前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医保还是合作医疗,都已经把脑出血纳入了医保大病的范畴,所以目前脑出血的手术费是能够报销的。根据不同医院的制度,报销的比例不一样,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脑出血报销的比例可能会比较高,但是有部分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没有条件开展手术,所以目前脑出血手术在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做的比较多。相对之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能相对较低,所以脑出血的手术费是能报销的,但是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
    一、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的脑出血,则属于工伤;
    脑出血住院的花费费用不太好说,如果非要给大约的范围,估计在一、两万元到十几万元以上。费用的多少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脑出血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出血部位、出血量、发病以后的抢救时机问题。如果是脑干部位的出血量非常大,超过10ml以上,就算花费再多的钱可能预后也非常差。脑出血的病人多半都会有意识障碍,昏迷程度比较深,这时需要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后期还要气管切开。随着病程的延长可能会有肺部感染、感染性休克、肾功能衰竭,出现无尿,这时需要上血滤机治疗,血滤治疗费用可能每天在一万元以上,所以总体的费用要看病情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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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