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如果不按法律规定将折扣、佣金 如实入账,而是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且数额较大的, 是单位受贿。 若合理、合法地将折扣、佣金如实入账,则是合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