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
释义 | 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 1.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2.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 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 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求职创业补贴是国家发给学生的,不需要还。 求职创业补贴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法律依据】: 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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