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珠区防疫政策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近14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等应主动向所在居委(村)、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一、离开广州海珠区的防疫政策: 1、去往除北京外的其他地方,不需要检查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但旅客需要关注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 2、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进站乘车时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行程码。 3、有深圳旅居史的旅客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乘机。 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进入广州海珠区的防疫政策: (一)对有高风险地区(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有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报告的地市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监测新冠病毒核酸)。 三、海珠区核酸检测防疫要求 1、请按照所在街道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全区人员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2、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老人、未成年人等没有智能手机或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3、请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进行核酸检测,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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