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户口搬迁能否分到住房? |
释义 | 非农业户口搬迁一般不能分到房,具体情况要看村规民约和非农户口来源。农村征地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屋调换。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土地补偿可为货币补偿或置换补偿,但必须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程序。 法律分析 一、非农业户口搬迁能分到房吗? 非农业户口搬迁不能分到房,一般来说,非农户口由于不是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是不能享受本村拆迁分房的待遇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村规民约的约定,以及非农户口是怎么来的而定了。有些村规定读书出去的非农户口是可以享受拆迁分房的。农村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货币补偿, 二是置换补偿。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农村的户口还是非农村的户口,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都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农村还会存在着土地征收的补偿款项的分配,但是必须要要求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程序,否则的话一般是不能够参与到征收土地补偿款项发放当中的。 结语 非农业户口搬迁一般不能分到房,具体情况要看村规民约约定和非农户口的来源。农村征地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屋调换。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土地补偿一般以货币补偿或置换补偿形式进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程序下,才能参与到土地补偿款项的发放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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