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哈尔滨市香坊区动迁补偿标准如下: (1)对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每套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给予10万元奖励,对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货币化安置奖励资金按照每周不低于20%的比例递减; (2)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超出原房建筑面积部分按选定现房的公示价格交纳购房款; (4)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款15%和85%的比例分别对直管公产经营单位和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动迁需要哪些资质 动迁需要以下资质: 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