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专利权有以下保护措施: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引起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若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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