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门诊报销:农村诊所和医疗中心报销率为60%;乡镇卫生院报销率为4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三级医院报销率为20%;乡镇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标准为每年不超过5000元。 重大疾病报销:门诊诊所补贴比例分别为乡镇和乡村的65%和75%;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没有可抵扣的限额;二级医疗机构补助率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率提高到55%-60%;省级三级医疗机构补助率提高到55%。 医院报销:乡镇医院报销率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