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条件。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第十条 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