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 是嫖娼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嫖娼是指男女双方明知对方提供性服务而进行性交易的行为。而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如果是双方自愿且未涉及金钱交易,不属于嫖娼范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明知对方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媒介等服务的,将以协助卖淫嫖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迫妇女卖淫或者与其发生性行为,将以强迫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引诱、容留、介绍、包庇卖淫嫖娼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等处罚。 因此,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如果是双方自愿且未涉及金钱交易,不属于嫖娼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和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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