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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年金支取规则
释义
    企业年金支取规则: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年金的安全性更高,目前保险市场上推出的很多养老险的年金保险计划、分红型的保险计划都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不 过,很多保险公司推出的年金保障计划,是一个“文字游戏”,套路太深,没呛到几口水估计尝不 到甜头。不过,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存在,安全性更高,国家的监管会较为严格,而且企业 帮员工交纳一部分,都有有相关的税优政策。
    企业年金对在职员工来说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员工不参加的话就视为放弃。如果参加企业年金的话,费用是企业会交一部分的钱,员工自己也要交一部分的钱费用就从工资中扣取,等到员工退休、出国定居或身故就可以领取。参加企业年金对员工来说退休以后可以多领一份养老金,参不参加在员工自己对养老金的看重程度。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一项补充,也好也有不好,员工可在分析之后在考虑是否参保。
    企业年金的好处,就是等到退休的时候能够领到更多的养老金,有更多的资金可以支配,能够在经济上为子女减轻一定的压力。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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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