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确认客人丢了东西;报告酒店领导,报警;安慰客人; 2、代表酒店道歉并全力支持配合警方和客人找寻; 3、及时向酒店老总汇报情况,反馈客人;对于警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等; 4、列车上遗失物品时,请及时向铁路工作人员反映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均设有失物招领处。 旅客遗失物品领取条件: 1、先由失主填具失物清单或口头说明物品的品名、数量、形状、包装情形、遗失地点及特征,经审查无误,确认其为失主所有时,始准由失主出据领取; 2、贵重物品或认为其填具的清单或口头说明有可疑时,得要求认领人持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的证明信证实后,始予发还; 3、 遗失物品在保管期间免费保管1个月,超过1个月认领时,应向失主收取重物保管费。 综上所述,拾任何物品,先与前台联系,客人尚未离店,要交至前台,可让客人及时取回,客人联系不上交于警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