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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居住地址怎么填写才正确?
释义
    法律分析:
    居住地填填表时居住的地址。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住所与居所不同。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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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