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撤股的做法,具体需要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股东撤股就是“股权转让”,具体的撤股流程如下: 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2、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 3、如果其他股东同意出让方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4、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即可。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