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有居住权吗? |
释义 | 房屋产权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不得通过遗嘱继承,但可以依照遗嘱取得或者依照合同等法律行为取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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