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我证明材料的种类? |
释义 | 身份证明材料的种类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换领、补领申请,办理期限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申请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保密个人信息。 法律分析 身份证明材料有: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拓展延伸 自我证明材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 自我证明材料的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银行对账单等。这些材料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应用范围。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民事行为的合法性;护照用于国际旅行和出国留学;驾驶执照用于驾驶机动车辆;学历证书用于求职、升学和职称评定;工作证明用于证明就业关系和工作经历;银行对账单用于证明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动。了解不同自我证明材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准确使用和申请相关证明,维护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 结语 身份证明材料的种类繁多,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以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等。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并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公民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同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对所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了解不同自我证明材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准确使用和申请相关证明,维护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七条 个人办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可以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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