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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生活人虐待子女,另一方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释义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法条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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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6: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