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查不到信息是应该怎么回事 |
释义 | 1、读卡显示“该人在本统筹区内重复参保!” 由于参保人曾在当前参保地的其他县市内工作参保过保险,若要使用社保卡功能则需要暂停其他县市外的参保。 若是因单位变更导致的,需要向旧单位申请参保变更处理,个人重复参保的话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 社保卡查不到信息是什么原因 2、读卡显示“该人在本统筹区内存在多个个人编号!” 参保人可能之前参保城镇居民保险,现在参保城镇职工保险。这种情况需要参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好社保合并手续后,再激活社保卡。 3、读卡显示“该人已发社保卡!” 这种情况下,若是他人冒用的话,建议大家及时办理好社保卡挂失手续。 4、读卡显示“卡号不存在”或“没有查到此人基本信息里的医疗卡号”或“卡无效!” 可能是参保人社保卡上的信息和身份证上的不同,或是参保人的社保卡在社保卡管理系统中没有领卡记录与启用。 建议大家及时联系当前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相关业务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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