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一、户主是不是房主的那个户主 户主不一定是有房屋产权的人。这种关系有多重情况,第一种是户主本身就是房屋产权证的者;第二种是户主本身不一定就是房屋产权证的者,比方说父亲或者母亲是户主,但是房屋是儿子或者女儿的;第三种恰好和第二种相反。 二、回迁安置房协议可以改名字吗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履行合同。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 户主的事情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谁是户主,也就是说当时在配置房基地的时候,填写应该得到宅基地的家庭,是谁的名字无关紧要,当时写谁的名字谁就是户主,他只能是一个代名词(户主也可能是父亲、母亲、孩子等)一般的情况下都用家里父亲的名字。确权登记不是必须是户主,家庭成员任意都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