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哪个严重 |
释义 | 通报批评更严重,通报批评是公布出来的。二者区别在于: 1、处罚力度不一样,批评教育:都是单独一对一谈话进行。通报批评:是公开的,带有处分的。 2、性质不一样批评教育属于口头教育。通过批评指出错误。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或处分范畴。 3、定义不一样,批评教育:是和正面教育相对的概念。通过批评指出错误,要求改正错误的教育方式。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从正面讲道理,而且要对教育对象的错误进行针锋相对的剖析和批评,指出其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通报批评:是由“通报”与“批评”两个概念复合而成的。“通报”是指上级机关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下级机关或本机关内部职工。而“批评”是指对缺点和错误所提出的意见,目的是希望对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那么,公务员行政处罚种类有什么? 对公务员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如下: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以上就是关于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哪个严重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 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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