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档案转移: 1、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 2、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由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 3、再将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原工作单位。 4、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即可。 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档案怎么转移到新单位 想要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的,首先要看你现在工作单位是什么性质,其次弄清楚档案现在是在学校,还是学校给你寄回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了。原则上学校在2年的择业期内,将为学生保管档案,但是现在很多高校,由于软硬件设施不齐全等原因,学生毕业后直接将档案,寄回学生本人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 之后看一下单位是不是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可以由工作单位出具调档函,本身带上调档函等相关材料去学校调档就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就好,办完手续后,档案记得由对方单位,通过机要的方式寄到接收单位。 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工作单位的,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才会把个人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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