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餐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1、工商批准登记后,向企业法人发放法人营业执照,向费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发放营业执照。2、第二步:办理卫生许可。在工商局领取开业登记注册证书后,首先要到餐饮店所在地主管卫生防疫站申请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防疫站派出工作人员到餐饮店进行考察。3、第三步:办理环保审批。环保审批由所在地主管环保局办理,主要审批项目为:噪音,排污。餐饮店经营者要提供餐饮店位置平面图,并标注周围环境情况和临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由主管环保局派出人员实地查验。检验合格后,由主管环保局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上“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开业”,并加盖公章。4、第四步:其他相关手续(1)行业管理登记:到所在地饮食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包括餐饮店定级等。(2)物价审核:到所在地的物价局办理。包括价签,菜单,菜品等的毛利率综合毛利率等。(3)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4)市容管理审批:门面装修特别是灯,招牌,广告等户外设施。临时建筑或设施。还要经规划局批准。(5)刻章:凭营业执照和工商局介绍信到当地公安局指定的印章社刻合同专用章。刻完后到工商局预留印签,另刻餐饮店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名章(6)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0天内,向税务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7)银行开户:以便办理转帐,结算等业务。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及财务印签,经批准在帐户预存100。一般规定只能开设一个帐号,但也可在不同银行办理多帐户,一般规定以第一家开立的帐户为“基本帐户”,一般只有“基本帐户”才可以获得贷款。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