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 |
释义 | 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有以下方式: 1、原始股东。在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义务,成为公司的股东; 2、继受股东。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 3、公司增资扩股的,可以通过认购新增的资本成为公司股东。 一、公司倒闭股东是否有责任 公司倒闭股东有责任。公司破产和破产的原因有很多。公司股东以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1万、股东已实收出资并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公司破产时不承担责任。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者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破产时补足公司认缴的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还包括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如出资缺陷、抽逃出资等。 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 三、股东出资不实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分为如下: 1、补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权利受限制。股东出资不实,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股权转让隐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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