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手指轻伤鉴定标准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手指轻伤鉴定标准,是需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的,详情请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眼损伤鉴定标准 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由《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确定。判断依据为: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其他。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轻伤二级鉴定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2014年最新生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轻伤分为了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三、轻伤二级具体鉴定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对于伤情的鉴定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已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同时,以往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不再作为伤情鉴定的标准。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伤情鉴定需要由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来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食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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