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教师户口迁入条件 |
释义 | 对于南京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律师为您解答: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条件: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南京。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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