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补办加急的最快可以七天拿到。 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机关推开居民身份证快证办理业务便民措施,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快证服务。 因身份证到期、遗失、被盗等,在求学、考试、出差、出国、就医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换证的,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就近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快证手续。 自受理居民身份证快证申请之日起,通过居民身份证快证绿色通道,7个工作日内发放新证。快证发放采用邮政投递方式,投递人员在核验身份证领取凭证后,将装有身份证的邮件交由签收人查验,并回收领取凭证。 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