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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释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一、银行选择抵押物的标准是什么?
    银行选择抵押物的标准,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债务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固定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
    三、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方式
    (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
    (六)、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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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6: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