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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公积金怎么申请
释义
    法律分析: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个人可以单独交,工资里每个月都扣。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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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