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届毕业生教资认定户籍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应届毕业生在大四那一年是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认定的,如果是已毕业的人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认定,若想在居住地认定的毕业人员,需要具备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包括在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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