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时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与房客签订的时租赁协议。这是两种关系。但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业主的房屋等财产,房客只是获得了临时的房屋使用权,最后物业公司还是要找业主。物业公司对房客搬家,所带走的物品需要开具出门条,业主需要签字确认。这是对业主的负责,要不然房客搬家把原本属于业主的个人物品带走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即便物业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新的业主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比如可让物业公司举证,保安人员未脱岗,监控系统全面良好运作,可疑人员被盘查询问等,如果不能证明,则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