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释义
    法律分析: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产品的生产委托给其他专门的生产商,而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质量保障则均由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由此,通过将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进行“解绑”,可以有效抑制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新型产品研发和生产的积极性,推动委托生产行业快速发展,从而在整体上达到促进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繁荣发展的目的。医疗器械MAH制度的目标主要有三点:一是构建一个自始至终为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承担管理义务的责任主体;二是解除医疗器械产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的捆绑关系,让医疗器械MAH成为疏通产品注册与生产管理壁垒的主体;三是优化医疗器械行业资源的分配,刺激行业研发投入增加,为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研发扫除障碍,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国家制定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将医疗器械创新纳入发展重点,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评审批,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引导政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9: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