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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释义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深圳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
    1、失业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可就近到市局失业处或各分局失业科办理;
    深圳社保局、各区社保站地址电话
    2、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深圳失业救济金计发标准:
    (1)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救济金申领,失业员工必须在本市由单位连续缴交保险一年以上。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单位缴交保险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保险缴交年限计算;
    (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不足2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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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