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失独再婚后无亲生子女
释义
    法律分析:享受失独补贴,再婚后不生育孩子也不领养孩子的,可以继续享受失独补贴;反之就不能享受失独补贴待遇了。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特别扶助制度。自2016年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特别扶助标准与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幅度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一定补助。完善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注重隐私保护,及时组织帮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领特别扶助金,提高特别扶助金及时落实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1: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