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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本农田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吗
释义
    基本农田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基本农田的划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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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9: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