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条件 |
释义 | (一)合格投资者: 1、自然人。 (1)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500万以上; (2)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2、一般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 3、特殊法人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产品或资产。 (二)受限投资者公司挂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已参与新三板交易的股东。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未满足前款所述条件的投资者,不允许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 一、合格投资者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要符合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2、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