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宅基证不给分户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没有宅基证,肯定是不能够办理分户的。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先去办理宅基证。有了房产证之后,可以过来办理分户了,办理分户时需要带的材料就是: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房产证或土地证。准备好材料,申请人写一份分户申请书,提交给当地村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同意后,盖章,再带着这份申请书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房产证等材料,去户籍管理派出所,片警审核同意之后,就可以办理新的户口簿了。 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众所周知,户口本上是要填写落户地址的,没有房子就没有落户地址,就不能分户。也就是说,分户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农村分户没有独立住房不给分,但是不分户无法申请宅基地,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先给村委会说明情况,如果有必要分户,村里应该可以给开证明先把宅基地申请了把房子建起来,不过村里给不给开证明得看具体情况。 需要哪一块土地,再与土地承包的农户协商,协商好后写申请由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再到村委会去签同意意见,村委会同意后送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然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地用途变更手续,领取宅基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了。有农村户口仅是分得宅基地的条件之一,如果你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首先要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村里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审批,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想分户但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 1、成年子女想同父母分户,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可先同父母分家析产,再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2、不过需注意的是,从现实情况来看,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的不能分户;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同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分户地址处于拆迁、发展规划区不能进行分户;家庭是独生子女的也是不能申请分户;夫妻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进行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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