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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
释义
    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如下:
    1、报关单。报关单是指货物在进出口时,企业向海关办理出口的申报手续,方便海关来查验和验放而填写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企业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凭证,是购货商购货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我们出口企业会计部门记账凭证的依据。
    3、进货发票。主要时指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方便划分和计算来确定进货费用等。
    4、收汇通知书或结汇水单。
    5、但凡是属于生产用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产产品,是以到岸价结算的,应该附上其出口保险单和出口货物运单。
    6、购进原料对货物加工出口产品的企业,应该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购进材的成本金额和实际纳税的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1、须是消费税、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除免税农产品以及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商品,以及木制一次性筷子、珠宝玉石等11类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3、须是在账务上做出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账务上做出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没有在账务上做出销售处理,则不能退(免)税。
    4、须是收货汇款和已经核销的货物。
    综上所述,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二条
    出口税则
    出口税则包括税目税率表与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税目税率表设置序号、税则号列、货品名称、出口税率等栏目。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与进口税则相同,不单独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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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