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河道采砂管理是保护江河湖泊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努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国采砂秩序总体可控。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砂石需求居高不下,加之河流、湖泊总体来沙量持续减少,一些地方河道无序开采、私挖乱采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河床高低不平、河流走向混乱、河岸崩塌、河堤破坏,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威胁桥梁、涵闸、码头等涉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影响防洪、航运和供水安全,危害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