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和编制的区别? |
释义 | 1、性质不同 编制人员是经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之后录用后的人员称为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 2、组成不同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 3、合同签订不同 事业单位正式员工,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确立人事关系,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管理。 劳动派遣工就是指被派遣的劳动者。假如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甲公司安排前往乙公司工作,这个时候就是甲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但是是在乙公司工作。 不签劳务合同会怎么样 第一、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第二、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入职一定要签劳务合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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