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资料: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