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转让股票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上述“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本篇法规中“第四条第(一)项”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废止、本篇法规中“第三条”已被《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废止、但是法律依据中的第一条没有被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