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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应提交的文件
释义
    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债券,由国资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向国资委报送下列文件资料:(一)债券发行申请;(二)债券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债券发行方案(国有独资企业同时附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意见);(四)企业章程及产权登记证;(五)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六)国资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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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