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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昌市社保缴费标准
释义
    缴足社保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公积金单位12%、个人12%。
    一、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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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