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件法院普通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开庭的程序为:
    1、庭审准备阶段;
    2、法庭调查阶段;
    3、举证质证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
    5、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6、判决阶段。开庭结束后,法庭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宣布休庭并择日判决。
    

法律客观:
    


    (一)决定程序1.检察院认为符合适用《若干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若干意见》审理。2.对于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若干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若干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若干意见》审理。3.人民法院在决定适用《若干意见》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和适用《若干意见》审理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同意适用《若干意见》审理。4.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若干意见》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二)审判程序1.对于决定适用《若干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3: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