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出让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者需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否则出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同时出让方需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提供的,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出让的方式如下: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拓展延伸 土地出让的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土地出让的程序和要求是指在土地出让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条件。一般的程序包括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接受申请、资格审查、竞价或招标、确定中标方、签订出让合同等环节。而要求方面,则涉及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的准备、出让条件的符合性、竞价或招标的参与要求等。具体要求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通常包括资金实力、项目规划、用地性质符合等方面的要求。在进行土地出让时,相关程序和要求的遵守是确保土地出让公平、透明、合法的重要保障。 结语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协议、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者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否则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出让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提供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土地出让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竞价或招标、签订合同等环节,确保公平、透明、合法的土地出让过程。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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