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网上自助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第一步,在手机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浙里办”APP并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页面中的“更多”; 第三步,接着点击页面左侧的“户籍身份”,并选择“身份证补、换领”; 第四步,接着点击“本省级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选择办理的地区; 第五步,阅读用户办理须知,点击“进入办事”;接着同意授权,并按照提示进行预约即可。 补办身份证要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2、户口本;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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