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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吃过期的药可以去药店投诉吗
释义
    过期药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属于劣药。药店决不能出售劣药给消费者。销售劣药的处罚是:没收劣药,并处13倍的罚款。如果你买的药品是超过有效期的,你就到药店直接说明,要求退药是最起码的要求。否则你可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向315消协投诉,甚至在药店打110求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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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