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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到法院传票后需要做什么
释义
    

法律主观:
    


    收到法院传票后的步骤如下: 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 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 诉讼 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 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 起诉状 以及提交的相关 证据 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 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 律师 ,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6、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 证人 等。 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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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1:28:44